校园欺凌的行为人不包括校外人员;校园暴力则可能发生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校内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是在校学生,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既可能是学生,也可能是老师。近日,33岁的冯静(化名)因经常遭受其父亲冯山(化名)的家庭暴力,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1月18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依法传唤冯山进行问话调查,其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对其进行了口头警告和训诫,并告知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后果,冯山当即承认错误,并表示不再以任何理由殴打女儿。,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根据申请,依法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会议现场,普志愿者向参会的各级妇联组织代表、县直及驻惠各单位妇委会主任、家庭辅导、婚姻辅导志愿者发放了民典、家庭教育促进等宣传彩页200余份,宣传了惠民普公众号和视频号,重点对律援助涉及的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内容开展了宣讲。号召各级妇联组织动员热心、有爱心、威信高的妇女加入到矛盾纠纷调解中来,带头学、尊、守、用,以理性合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当好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在维护家庭幸福平安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做出积极贡献。
不管是否具有婚姻关系,亲密关系中的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均可向人民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首先,借助安全教育平台,完成相应的安全教育专题学习。其次,召开安全主题班会。集中以防暴力伤害、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防网络沉迷、防品侵害、反拐卖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电梯安全、保密安全、国土安全等为重点,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普及校园安全常识,教授安全防护动作,增强广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在这些预防策略的基础上,通过促进对卫生、司、教育、社会等部门的服务提供者的能力建设,加强多部门联合应对措施,在幸存者友好的前提下,为遭受暴力的妇女提供协调一致及优质的应对服务,并为她们链接经济、心理、康复等资源,才有可能更好地帮助她们及其子女,更好地处置和预防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专题治讲座增强女性自我保护能力。在治宣传实践基地,民警通过讲座的形式,向辖区妇女群众宣传讲解了《民典》《反家庭暴力》等相关律规,采取短视频、PPT课件、典型案例讲解等授课方式,为妇女群众解答如何运用律来维护自身权益、防止家庭暴力,以及遭受家庭暴力时的应对措施,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律意识,让妇女群众对享有的权益以及遭遇侵犯应该如何去做,有了更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