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刚上学的这段过渡期,父母必须帮助孩子减轻焦虑。其中一个重要的方法是确保他们在上学前几分钟去接孩子。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如果他们放学后不能马上看不到你,可能会加剧他们的焦虑和恐惧。如果孩子们能够充分理解上学的意义,就算年龄再小,也能怀着大志上学校,这样家长就不用担心孩子们会不喜欢学习。
我们在观看影视作品时,有时会听到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说“我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阻止加害行为的再次发生。每当作品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产生效力的时候,我们那颗为受害人担忧的心就落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真的存在吗?人身安全保护令有用吗?
最近是有一名女学生在一些社交平台上是发布了爆料,称海南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的教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科的带头人是将其强制猥亵了,一下子就是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最近几年的时间里,校园霸凌的事件是频频发生的,学生们都是遭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一些高校的教师已经是严重的偏离了自己的轨道。
这两天某省的新闻都看了吧,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被因校园暴力殴打致死。整个网络不断的发酵着热度。通过事情的来龙去脉,至今都没有一个最终的结论。
徐淑娥律师着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中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保护四个方面给大家进行了普教育,并结合少年儿童的生理、心理特征,重点讲授了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危害和预防等内容,通过图文并茂、以案说的方式,告诫广大小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要学会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自己的律意识,远离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我防范能力。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积极与律师互动。大家表示,今后会努力学习律知识,做一名尊学守用的小公民。
同时,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前期处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报案。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院应当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此外,《办(草案)》还明确了临时庇护场所的设置条件及职责,公安机关和人民院在家庭暴力处置方面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