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深远而长久,父母的教育责任是伴随孩子终身的。为人父母的角色和亲子教养的知识、技巧都需要随着孩子的发展阶段、气质或环境脉络变迁有所学习和调整。《家庭教育促进法》从法律义务的角度,明确了父母作为家庭教育学习者和实践者的责任,作为家长,为了履行好自己的家庭教育职责,必须成为家庭教育的终身学习者和实践者。家庭教育,是大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是终身教育,它开始于孩子出生之日,婴幼儿时期的家庭教育是“人之初”的教育,在人的一生中起着奠基的作用。
所谓具有学习潜力,是指素质不错,有极高的追求成功的动机、学习欲望和学习能力强的人。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在选择人员时,倾向于选用有学习潜力的人,而不是已有那么一点专业知识的人。近来,企业更流行的做是在招聘人员时加考其志向及智力方面的试题,其目的在于测验应聘者的潜力如何。
不过,家长需要认真客观地评估这所学校的教学质量,老师的教学水平和行为操守,以及孩子对学习的态度问题和学习上存在的具体问题。
然而,学习并不一定是枯燥的,它本身是其乐无穷的,是机械的教学方式让美味的知识变成让人讨厌的苦药。要让孩子重新爱上学习,就得让他重新感受知识的乐趣。
这不是一个正确的顺序,正确的顺序应该是关注孩子学习的乐趣,让孩子从学习中获得乐趣,激发孩子学习的内驱力,减少对结果的关注,这样才是让孩子从内心爱上学习。
条例实施两年多来,全省各级府积极贯彻落实规,建立家庭教育领导协调机构,拓展家庭教育活动阵地。成立了山西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建立省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基地17个、省级亲子阅读体验基地100个,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127支、志愿者队伍1266支,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巡回公益讲座4968场,近200万人次家长走进课堂。在府、学校和社会的保障促进下,越来越多的父母更加重视家庭教育、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对孩子精心呵护、悉心教导、用心培育,促进了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者:山西“小切口、有特色”立课题研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