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厌学古来有,西方也有,但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群体化和普遍化,大中小学成群结队。《孩子厌学的三大真正原因!》一文指出:一是通过上学来改变孩子的命运。这种改变主要发生在我国的改革开放的初期,通过高考改革和国家包毕业分配的方式,彻底改变了一部分孩子(约占8~20%)的命运。那时的上学竞争异常激烈。
最高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表示,未成年人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主要体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遭受家庭暴力;另外一种是目睹家庭暴力。两种情形都会使未成年人生活在紧张、恐惧的环境中,其身心健康会受到很大损害,甚至产生“以暴力解决一切”的错误观念,滑向违犯罪的深渊。
李彦杀夫案中,四川资阳市安岳县下岗女工李彦多次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后将丈夫杀死。一二审判死刑后,最高人民院复核时,包括李莹当时所在机构的参与人,136位律师、学者联名签署“紧急唿吁书”,认为李彦杀夫违,但作为长期家庭暴力受害人罪不至死。最高院最终发回重审,改判死缓。
D社这次十分认真,对南柱赫的18名同学和2名老师进行了采访取证,发表万字长文解答了大众的6点疑惑。现在可以确定,南柱赫没有校园暴力。最初的举报人提到的“打架”“用别人手机支付”等行为,其实是另一位同学P某干的,南柱赫真的被冤枉了。
事件发生后,小明的家人找到了教育局相关领导,领导表示去找学校,学校则先让其看了病在说,无可奈何下小明家人来到了执部门报案,被告知得找教育局,就这样在管理方的漠视、推诿甚至是视而不见,显然是对施暴者的偏袒维护,是纵容校园暴力的根据。
介绍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对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格局,详细讲解家庭监护职责和安全保障职责,并向家长列举出十一条监护的禁止性行为,提醒家长在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一定时期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依委托照护。同时,重点针对防范校园欺凌以及性侵害问题,通过分析真实案例,介绍家长容易存在的认识误区,列举孩子可能出现的异常表现,帮助家长判断孩子是否遭受欺凌或者性侵,并为家长总结了在孩子不幸遭受欺凌或者性侵后的应对方,帮助家长正确维护孩子权益、引导孩子走出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