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方,若孩子早上睡得晚,上学迟到,家长觉得孩子存心缺课,厌学,生机;比方,有一天孩子回家不语言,家长觉得孩子在黉舍犯了毛病,感应忸怩,我一直地呶呶不休;比方,当孩子的测验结果降落一点点时,家长觉得孩子借鉴不当真,急于给孩子报名补习班,讨教...信赖这些征象在非常多家庭中都产生过。作为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为达到这个目的,有的家长不惜一切代价实施各种智力开发或技能培训,并且不满足学校教育的内容,在业余时间给孩子请家教,如学琴、画、棋、舞等,让孩子成天背各种学习任务所困扰。大量的事实证明,对孩子施加过重的学习任务,会引起孩子的厌学情绪。由于孩子不是主动地学习,对所学的知识缺乏兴趣,即便是参加了学习,也还是“人在曹营心在汉”。长此下去会损伤孩子的学习积极性,得不偿失。基于此,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值适度,根据他的专长、兴趣合理安排他的学习,尊重他自己的意愿,从不加重他的学习负担。
除了一句“和解”,校方没有更多的解释。一句“和解”,看似校园暴力事件万事大吉,完美收官。其实,是对施暴者的纵容,而纵容的结果会是更大的伤害。高二的学生至少年满16岁,属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不能因为未成年或者还是学生就可以逃避律的约束。失去了律的约束、丧失了对律的敬畏,将来,施暴者走出校园,成立自己的家庭,难保不会家暴。一旦走上社会,会不会重蹈“唐山打人事件”?
为普及青少年安全自护知识,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围绕拐骗、性侵害、校园暴力、防溺水、防中暑、防触电、网络防沉迷、网络安全等开展安全自护教育活动,开展以“防不侵害教育”、“防意外伤害教育”、“自然灾害自救教育”、“卫生健康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自我防护意识,学习自我防护方,帮助青少年掌握必备的应急知识和技能。
4.C【解析】A项,范围扩大。“都把校园欺凌定义为校园暴力,强调伤害程度”错误,根据材料一可知,反校园欺凌府官方网站并未将校园欺凌定义为校园暴力,也没有强调伤害程度,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张翼也只是认为“狭义上的校园欺凌就是指校园暴力”。B项,曲解文意。“发生在同学之间”错误,材料一“校内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就指出欺凌者不一定就是学生,更不一定就是“同学”。D项,以偏概全。“是因为农村学校没有足额的生活老师和住宿管理员”归因不准确而且不全面,材料二原意是把它作为一项应对策略;如果要作为原因,也不是唯一的,至少还有“没有建立寄宿制学校校园安全问责制度”等。故选C。
为何校园安全问题的暴露总要以生命为代价?这一悲剧,撕扯着两个家庭,一个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心。人们还必须要问:学校平时是如何管理的,竟出现如此暴力的事件?可以说,堵上校园安全漏洞,制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样迫在眉睫。
二是举证责任不明且证明标准过高。在举证责任方面,立并未对审查该类案件的证明责任作出特别规定,多依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分配证明责任。从证明标准看,司实践中,多将家庭暴力案件的证明标准等同于一般财产型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即须达到高度盖然性,甚至更高。官审查时往往会询问受害人是否长期遭受家暴,是否因家暴造成严重伤情等。一方面,举证责任转移到申请人;另一方面,对于偶发、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殴打行为,通常不认定构成家庭暴力。